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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2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部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服务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对外开放,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启动2022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伟德官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

选题应聚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重点议题,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方面的重要选题。

1.资助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1)南亚/东南亚/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以及拉美地区教育多边合作研究;

2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框架下的非洲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非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研究;

3)职业技术国际标准共建方法与路径研究;

4)基础教育开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研究;

5)校企合作模式创新以及产教融合有效性研究,特别是研究如何加强产业和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培养和加强引导懂教育的企业家、懂产业的教育家,以更好推进产学融合政策、做好产教融合各项保障工作;

6)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在线教育走出去的目标、策略与路径研究。

2.自筹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应主要围绕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的重点问题和各成员单位面临的关键问题,结合本单位的特色、优势和需求,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课题需具有较好的普遍性和针对性。

二、课题资助标准

1.资助经费课题:交流协会资助人民币1万元/项。

2.自筹经费课题: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三、课题立项及结项要求

1.课题立项。交流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立项名单将通过交流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立项通知。

2.课题结项。所有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根据不同类型课题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和结项总结,交流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课题结题审批通过后,颁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结题证书》。

3.成果所属及要求。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注明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将撤销课题,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任务;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7)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课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

2.请各单位于613日(周一)中午12:00之前,将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务楼625电子版发送sarah@snnu.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31060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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