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 月 16 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学校安全生产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中共陕西省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活动,夯实稳定安全责任,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日至6月30日
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技能培训等形式,切实转化学习成果,推动安全生产落实落细,维护学校安全生产形势。
(二)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利用网页、双微等媒体平台,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浓厚氛围,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安全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专项活动。各单位按工作职能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专项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等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根据“全覆盖、零死角”的检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开展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建立详尽问题台账,落实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部署,夯实责任。各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提前筹划,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借助多媒体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的氛围。
(三)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于6月6日前向后勤管理与保障处报送本单位活动方案,并于6月6日起每周四12: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视频、图片等材料,6月22日17:00前报送本单位活动总结。
联系人:杨悝 联系电话:85310384
邮 箱:yangkui@snnu.edu.cn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