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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届公共艺术教育艺术展演(线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11-17 浏览:

各学院(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美育教学实践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建立常态化学生年度艺术展演机制,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公共艺术教育艺术展演(线上)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育润心  培根铸魂

二、参赛对象

各级各类在校生(含留学生)。

三、参赛方式

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本单位节目的策划、排练、遴选、视频录制等工作,并择优限额报送2个类型不重复的作品。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文化特色和学生特点,健康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

2. 作品应有明确的主题和精神内涵,诸如: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等。

3. 鼓励在节目设计中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凸显专业特色亮点。

(二)形式要求

1.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武术等形式不限。

2. 作品的编排要注重艺术呈现效果及视频录制效果。

(三)视频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时长原则上要求控制在4-10分钟,大小不超过1G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节目名称、指导教师、表演单位(应为学院(部)全称)等内容,此内容须与所报送《作品信息表》中的信息一致。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不得违反《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中的有关规定,不得植入商业广告等。

(四)其他要求

1. 作品应为群体性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学生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且以本科生为主(特殊类型节目除外,如相声、皮影等)。

2. 每个作品均须配备指导教师且限报3名。

3. 各学院(部)可参考2020年度公共艺术教育艺术展演视频(http://ysjy.snnu.edu.cn/info/1067/1206.htm)。

五、赛程安排

1. 联络员信息报送阶段:即日起至11月21日

请各学院(部)于11月21日(星期一)前确定一名负责老师,并通过问卷星填报活动负责教师及报账教师信息(https://www.wjx.cn/vm/wFYNFKB.aspx#)。

2. 作品推荐报送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21日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1日(星期三)前将《作品信息表》(见附件,含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和作品视频报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3. 评审遴选阶段: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本次活动获奖作品。

4. 线上展演阶段:2023年1月

获奖作品将通过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网站、“陕师学工”微信公众号、“启夏青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展演。

六、相关政策

(一)经费支持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为各学院(部)提供3000元美育实践经费支持,用于申报作品的相关费用支出且符合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报销。

(二)学分认定

认真参与节目训练、编排、录制等各环节的非艺术类专业本科生,经指导教师考核、学院(部)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艺术实践”课程学分(注:已获得“艺术实践”课程学分的将不再重复认定)。

(三)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项,并向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七、有关要求

1. 艺术展演活动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环节,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和策划本次活动,切实发挥学院(部)美育实践育人作用。

2. 请各级本科生积极参与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在美育实践中提升审美能力与艺术修养,逐步掌握一项艺术技能并长期坚持。


人:雷    索艺萌

联系电话:029-85319611

   点: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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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