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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大型科研仪器统筹购置,提升仪器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根据《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0〕117号),现将开展大型科研仪器集中论证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预算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

二、论证要求

(一)论证前置

大型科研仪器购置应贯彻“先论证,再预算,后采购”原则,论证通过后才可进入项目立项、预算申报和采购执行程序。大型科研仪器论证自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未采购的需重新论证。

(二)集中论证

学校拟每年开展集中论证两次,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凡在2025年5月31日前有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计划的,无论经费是否落实,均可纳入本次论证。

三、论证内容

依照“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原则,对拟购仪器的必要性、重复性、共享方案和使用效益等进行综合研判。

四、论证程序

(一)材料填写

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3版)》(附件1),购置进口仪器设备还需同时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论证

单位负责对材料内容逐项进行审核确认,并根据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的可申请学校论证。请各单位于5月17日12:00前将审核通过的《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3版)》(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和《拟购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校务楼101室)。

学校论证

学校将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综合现有设备存量及使用情况、预期效益产出情况及各单位2022年度仪器效益考核结果等,对拟购仪器进行集中论证,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琼 刘霞,联系电话:029-8531043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