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立项工作的通知

部门: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2023〕32号)(见附件一),伟德官网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由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招办)牵头完成编报。为做好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按照“先立项、后预算”的原则,经采招办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立项主体:按照学校机构设置,包括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职能部门、直属机构、附属机构。

(二)立项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版)》(见附件二)最末层品目名称,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财务支出(即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支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的项目。

1.单项或者批量支出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2.资产使用方向为非科研的以下货物,不论金额大小。

(1)台式计算机,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2)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3)计算机软件,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4)服务器,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5)计算机网络设备,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6)复印机,不包括印刷机。

(7)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8)多功能一体机,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9)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10)扫描仪,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11)投影仪,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12)乘用车,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13)客车,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3.云计算服务,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三)特别说明

1.未按照本通知要求经政府采购立项的项目,2024年采招办不予受理。

2.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没有履行政府采购预算程序的,2024年一律不得开展采购;以往年度已申报政府采购预算但尚未实施,2024年拟继续购置或实施的,需要重新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3.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请查看:https://zbb.snnu.edu.cn/sfw_cms/e?page=cms.news&cid=44563

4.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请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07/content_5467214.htm)。

二、立项流程

(一)在通知发布后,各单位要及时部署安排,内部征集项目,汇总填写《2024年政府采购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三)。其中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结合调研情况实事求是填报;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还需要提供单独的书面材料(见附件四)。

(二)各单位召开决策会议决策,形成会议决议,按照要求时间上报采招办。

(三)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经采招办研究后确定立项项目,第一时间将立项情况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四)采招办根据立项项目编制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并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预算获得批复后,及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预算批复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府采购立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稳步实施。

(二)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到人。

(三)各单位要提前科学筹划,合理预测,务必从严从细,避免漏报、错报,务必全面、精细、合理。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申报。

四、其他

(一)凡经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的项目,2024年若未发生财务支出,项目单位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形成未执行原因的报告,经单位决策会议研究后,通过办公OA系统提交采招办。

(二)请于2023年7月17日12:00前将《2024年政府采购立项表》、决策会议纪要及相关支持材料,通过办公OA系统“信息报送”模块提交采招办,过期不予受理。

(三)涉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咨询任涛,联系电话13119113935;涉及财务相关政策咨询赵佳、强雪伟、王玥,联系电话85310370。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