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暨评卷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评卷工作协调会
时 间:9月13日(星期三)15:00-16:00
第二阶段: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培训会
时 间:9月13日(星期三)16:00-16: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4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第一阶段:
1.相关校领导;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分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负责人;
3.教育学部、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心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师发展学院、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图书馆等评卷单位负责人;
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
第二阶段:
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负责人。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
教师教育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