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7号),为提升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现决定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围绕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全省教师专业培养和持续发展提供服务,为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决策提供支持,为全省教育领域名师名家涌现提供支撑。
二、申报范围、类别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
以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从事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研究工作团队或个人为主体,立项范围参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题目自行拟定。
(二)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限额申报2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1项,学校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验收等环节按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2022年“延期”“暂缓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教师项目。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二)研究内容要求
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项目管理
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查重和筛选工作,为研究人员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支持,同时对项目研究工作的进行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请按推荐顺序排序),A4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为word格式),A4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
3.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教育处职前教育与认证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jy@snnu.edu.cn。
联系人:董兴存 高雨昕 电话:029-85319659
教师教育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