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的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

各位同学: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满足各国中文学习者的需要和海外教学机构对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现启动2024年志愿者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全年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约1300名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岗位涉及25国。2024年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根据岗位要求的赴任时间和签证进度,不同国别志愿者岗位分批截止报名,具体如下:

1.第一批:报名者须在2023年10月18日前完成志愿者岗位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2.第二批:报名者须在2023年11月3日前完成志愿者岗位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3.第三批:报名者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志愿者岗位填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具体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见附件。

(二)报名对象

主要面向202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志愿从事国际中文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中文、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中文教学实践能力;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原则上赴欧美和大洋洲志愿者英语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其他岗位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原则上年龄在22至50周岁之间;

6.鼓励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踊跃报名。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还须满足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须登录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并完成校内审批。

2.申请人须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业务模块进入;在线填写中、英文《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提交;在线生成PDF文件并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服务平台。

3.申请人将签字后的中、英文《申请表》及《审核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4.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语合中心,语合中心综合评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候选人)。

请申请人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第一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3年11月上旬举行;第二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3年11月下旬举行,第三批岗位选拔考试预计在2024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培训

语合中心将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并参考外方意见,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需要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语合中心将根据候选人选拔考试和培训考核成绩及外方确认的最终岗位数量,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六、派出及留任

志愿者派出时间由各岗位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如外方提出需求,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经学校同意后可申请留任,原则上同一国家任期不超过三年。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任期且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其他

1.建议申请人报考前全面了解目的国国情和岗位要求,在与家人充分沟通、理性评估基础上,自愿参与项目。

2.除因赴任国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战争或重大疫情、志愿者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健康出现无法赴任的情况等客观原因外,原则上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应遵守项目流程,按计划派出;派出单位应为志愿者按期派出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3.项目可能因目的国相关政策、任教机构岗位变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发生调整,最终派出以实际情况为准。

九、项目咨询及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老师、景老师

电  话:029-85310583

地  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