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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政保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

各学生培养单位

进入秋冬季,风干物燥,气温降低,用火用电量增加,火灾隐患发生率随之升高。学生宿舍是校园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尤为重要。为加强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生命至上”观念。各学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学习教育,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隐患。全体同学要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党员、班干部、学生骨干要争当维护消防安全的示范和榜样。

二、宿舍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严禁私拉乱接、随意改动电源线。

2.使用的插座、电器、台灯等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3.电线、插座、电脑等不要安装或放置在床铺等易燃物品上。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1200W以上)电器,或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无自动保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劣质电器及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如电炉、电锅、吹风机、热得快、电热褥、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5.严禁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

6.发现充电器、台灯等有发热、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正确处置。

7.充电设备长时间使用会造成险情,外出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开关。

三、宿舍内严禁明火

1.学生宿舍禁止吸烟。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燃烧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明火。

3.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宿舍内严禁做饭

五、爱护消防器材、设施。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发生火情,正确处置。留意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记楼内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冷静、迅速从疏散通道逃生;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联系保卫处,报警早,损失小。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长安校区85310110,雁塔校区85308110。


党委保卫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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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