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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预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中方秘书处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伟德官网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院校,本年度可申报2个课题。现将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欢迎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筹备工作。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合作范围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受理的中东欧国家范围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黑山、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希腊、北马其顿、波兰、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

三、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四、资助情况

每个中方高校限报2个课题,资助金额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计划于2023年度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

五、资助领域

2023年度重点支持中东欧高校在数字教育、数字经济、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六、申报时间

正式申报通知计划于11月中上旬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发布时间即为申报材料上传时间,具体请关注后续通知。

七、申报条件

1.中欧双方高校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外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备注:书面承诺是与中东欧合作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校/院级合作协议均可),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内容、学科领域、项目形式、项目计划、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约定等内容,如协议中未明确项目内容,请另附合作院校负责人书面证明。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景老师

电话:029-85310583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