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部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购置论证工作,优化资源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购置,依据《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0〕117号)、《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教学科研仪器购置论证实施细则(暂行)》(师实验〔2023〕3号),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学校将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预算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

二、论证要求

(一)论证前置

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遵循“先论证,再预算,后采购”原则,只有论证通过的大型科研仪器才可进入新增资产填报、经费预算等后续环节。论证结论有效期2年(自通过之日起),逾期未执行的需重新论证。

(二)集中论证

学校每年拟组织2次集中论证,上下半年各1次。凡在2025年11月30日前有购置计划的大型科研仪器均可参与本次论证。

三、论证内容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原则,对拟购大型科研仪器的购置必要性、重复性、共享方案和使用效益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拟购仪器存在安全风险或有安全环保特殊要求(如压力容器、射线装置等)的,须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确认。

四、论证程序

(一)材料填写

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3版)》(附件1),如果拟购仪器属于进口设备,同时需要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论证

拟购单位对每台拟购仪器的论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的方可申请学校论证。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12:00前将审核通过的拟购仪器论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仪器平台管理科(校务楼101室)。

提交材料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3版)》(附件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和《拟购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论证

学校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综合现有设备存量及使用情况、预期效益产出情况及各单位2022年度仪器效益考核结果等各方面因素,对拟购仪器进行集中论证。

(四)论证审批

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领导小组审批,公示论证结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琼 刘霞,联系电话:029-8531043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