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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和更新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的通知

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商请协助更新和增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选〔2023〕94号)文件精神,现将伟德官网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推荐及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

(一)推荐原则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推荐专家应从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住)权。

2.政治素质高、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副校级或副司局级及以上专家可放宽至65岁)。

3.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有意愿、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熟悉计算机操作。

4.优先推荐“双一流”建设学科、交叉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的专家;优先推荐曾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联合培养的专家和曾获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人员;优先推荐具有长期留学经历(24个月及以上连续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5.重点推荐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培养/人才引进或师资培训等部门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专家;从事国际区域问题研究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有长期留学经历的精通俄语的专家;以及熟悉国际组织运行规则,从事国际组织研究、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专家或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专家(可以使用英语或法语等进行面试)。

二、专家更新

(一)腾退不再参加评审的专家

对于本人不愿再参加评审,因身体、年龄、公务等因素难以承担评审任务,学术诚信或师德师风不端,已调离本单位,长期脱离教学科研一线等不再推荐的专家进行登记腾退。

(二)核准和更新在库专家信息

对于计划继续推荐的在库专家,须核准并更新以下信息:

1.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邮箱等重要联系信息(信息须确保为专家本人的);

2.所在部门、职称、职务、是否为博导等;

3.学科专长、是否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

4.长期在外留学(工作)经历等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要求,遴选本单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留学基金委评审的教师, 由单位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相关单位按要求核对和更新在库专家信息,认真填写《已在库专家信息表》(信息表将点对点发给已有在库专家的单位)。

以上材料请于1月11日(周四)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yx@sn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交流研修服务中心(校务楼404室)。


联系人:张碧瑶   联系电话:8531035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