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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国际学生: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教外厅〔2020〕1号)、《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留金来管(留金来管〔2023〕54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的通知》(留金来管〔2024〕1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伟德官网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延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2.未被派遣国列入2024/2025年度奖学金计划;

3.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如未设置中期考核,学生应达到相关培养要求);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已办理过延期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需要延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须于5月8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1),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系统(网址:studyinchina.csc.edu.cn),进入“博士生延期申请”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后保存并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导师审核

申请延期学生的导师将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发送的邮件,获得系统账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后,进入“博士生延期审核”页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培养单位审批

各培养单位请于5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长安校区校务楼628-1室)。

(四)学校审核

学校将综合培养单位意见及学生个人情况,审核学生延期申请,确定是否同意学生延期,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延期申请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放弃申请或无效申请。

四、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058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