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 5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相关校领导;
2.党委校长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新闻中心)、人才工作处、人力资源部、教务处、教师教育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3.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
四、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按时参会。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