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后勤管理与保障处面向全校各相关单位征集房屋修缮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房屋修缮: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基础设施改造: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申报1项。
2.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的,不再重复支持。
3.所申报项目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子活动申报书;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支撑材料:房屋修缮项目需提供房屋现状与使用情况说明、房屋修缮方案、工程概算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需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增容审批文件、工程概算等。
4.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20日12:00点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工程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52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qglc@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说明
1.各单位应结合发展需要,按照保障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申报与教学科研紧密相关的项目。
2.各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预算执行等因素,确保申报项目具备实施条件;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做好工程概算编制工作。
3.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将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考察、会议评议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工程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焦灏琳 陈应权,电话:85310396,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526办公室。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0).pdf
后勤管理与保障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