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10号)精神,为做好伟德官网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0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相关待遇
除按国家“博新计划”规定提供生活费及科研经费外,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及科研启动费;优先安排博士后公寓;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
1.申请材料。申请人于2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填写后扫描上传。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须提供全文,专著须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思想政治鉴定与师德师风审查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拟进站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分别做好拟进站人员的思想政治鉴定,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做好在站博士后或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审查。
(三)单位审核和材料上报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17:30前将《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师德师风审查报告(思想政治鉴定)一并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404室)。
2.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并由博士导师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申报人数的40%。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三)申请人要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四)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积极申报“博新计划”。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457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pdf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pdf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pdf
4.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