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1-23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4号)有关要求,遴选支持一批核心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现将学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市(区)同时申报。

二、推荐领域

本计划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推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申报人提供承诺书(附件3),每单位限报1人

(二)请各单位于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附件1)。

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的方式报送,不发送电子邮件。《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中照片栏必须有照片,照片请选用1寸蓝底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9-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3.承诺书.doc

 

 

                                                                               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