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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部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救援部门文件要求及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保卫处将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两校区所有建筑及户外区域

二、排查重点

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暖设施等消防重点部位。

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充电,私自拆除、遮挡、圈占消防设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问题。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7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月查、消防重点部门每日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摸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根源,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建立台账。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的隐患,应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保卫处予以说明。

2.隐患复查(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在隐患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保卫处牵头,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无法自行解决的消防隐患进行复查,根据隐患类型、成因、责任单位制订方案推动整改并落实。

3.隐患上报(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

对于在隐患复查阶段仍无法整改的消防隐患,由保卫处统一梳理隐患内容及整改建议报学校研究解决。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次隐患排查整改和信息报送工作,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85310181-8004

 

保卫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