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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12-16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党总支)、附属中学党委、附属小学幼儿园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教师〔2020〕9号)要求,为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于近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认清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更好地担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二、培训内容

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必修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寄语精神和《讲义》思想精髓,设置寄语精神学习、《讲义》精髓领悟、立德树人初心和教书育人使命等模块内容;选修课聚焦于教育发展趋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与育人本领提升等内容进行设计,供学员自主选学。具体课表见附件1、2。

三、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各教学科研单位专任教师(含师资博士后)、辅导员,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名额见附件3。

原则上近2年内参加过类似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

培训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31日。

四、相关事项

1.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参加学习(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也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2.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教师需要在线导出学时证明,并将学时证明与培训心得及时通过校内个人门户办事大厅的师德培训记录归档模块进行归档(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仅需在本校备案,无需提交);各有关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员作为管理员进入本模块进行审核后,教师的学习时长将计入本人师德培训档案。归档流程详见附件4。

3.请各有关单位党委(党总支)于12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发至jsgzb@snnu.edu.cn,联系人:折斐翡,电话:85310550。

 

附件:1.专题网络培训课程列表-高校教师系列.xlsx

      2.专题网络培训课程列表-中小幼教师系列.docx

3.各单位参训教师名额分配表.xlsx

4.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师德培训档案归档流程图.docx

5.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