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为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扎实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
目前,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已经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关键指标,系统评估“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思路和关键举措
在总结和评估 “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应通过征求意见、系统调研、深入研讨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分析问题,掌握全面情况,立足发展基础,梳理有利条件、约束因素以及潜在力量,选准发展标杆,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主要思路和关键举措。
三、加快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学校总体规划和教师教育发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大学文化建设、校园建设5个专项规划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编制工作,在理清“十四五”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基础上,于11月20日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也要启动本单位“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具体的材料报送安排(见附件)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将“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以及“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思路和关键举措通过OA系统“信息资料报送”板块报送至发展规划办公室(接收人王秀铭)。职能部门和直附属单位所报材料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
2.各相关单位所报材料要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简洁明了,注重用数据说话。其中“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所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
附件:材料报送安排.docx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