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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部门: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将2020级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集中办理

时  间

地  点

办理学院

9月8日

上午8:00-12:00

长安校区文汇楼B段一层102室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9月8日

下午14:30-17:30

长安校区文津楼一段二层1222室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

体育学院、国际商学院

9月9日

上午8:00-12:00

长安校区致知楼二段三层2318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月9日

午14:30-17:30

长安校区六艺楼一层大厅樂心小筑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9月10日

全天

雁塔校区办公楼219室

(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9月14日

上午8:00-12:00

雁塔校区田家炳楼一层东119室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心理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9月14日

午14:30-17:30

雁塔校区教学六楼一层117室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国际汉学院、民族教育学院

2.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期间,因故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于9月18日前到长安校区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校务楼325办公室)办理。

二、接转程序

1.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的,本人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接转,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正式党员直接到各学院进行接转,由学院核查党员入党材料。预备党员携带入党材料到指定地点,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后,再到各学院进行接转。

2.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接转。

1)本人持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办理接转手续,预备党员须同时携带入党材料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

2)本人携带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采集表》(个别省份如未发放信息采集表的,请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说明)到各学院进行接转;

3)各学院将接收的新生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党员个人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专人负责,通知并敦促新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到不逾期、不遗漏。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不能直接接收未经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审核档案)的预备党员和省外党员;对于不能提供有效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流动党员证)的新生,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接收新生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时,应认真核查党员入党材料,发现问题的应停止接转,并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组织关系已转入本单位的新生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认真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党支部应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预备党员的培养人,帮助其全面发展、尽快成长,预备期满应及时履行转正手续。

联系人:盛洪波

联系电话:029-85310308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