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6月24日(周三)召开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6月24日(周三)8: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第三会议室(校务楼五层511室)
三、汇报安排
1.外院学院 2.计算机学院
3.教育学院 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5.国际商学院 6.化学化工学院
7.音乐学院 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国际汉学院 10.生命科学学院
11.心理学院 12.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13.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14.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15.体育学院 16.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17.新闻与传播学院 18.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19.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依据项目申报书使用PPT进行项目汇报,每个单位汇报和接受专家咨询时间共8分钟,其中汇报5分钟。
2.单位实验室主管领导和项目相关人员请佩戴口罩参加,按照汇报安排顺序,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3.请各申报单位人员做好会议记录,根据论证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将修改文本于6月28日上午12:00前将修改后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4.联系方式,刘少恒 王琼 85310378 dlca@snnu.edu.cn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