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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图书资产管理的通知

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

为加强图书资产的购置、编目、建账、使用、盘点、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学校图书共建共享,提高使用效率,方便单位及教职工办理图书资产建账登记业务,依据《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160号)《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固定资产登记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图书馆、二级单位资料室以及教职工个人购置的图书编目共享、资产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登记建账标准

(一)图书馆、二级单位资料室购置的用于补充馆藏的所有图书(含电子资源),不计价值大小,均须按规定登记建账。

(二)教职工个人购置单本(发票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含)或单批(发票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的图书,须按规定登记建账。

二、资产登记建账程序

(一)图书馆、二级单位资料室购置图书:图书馆、二级单位资料室分配图书条码号→登录个人门户→资产系统(国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资产业务办理→验收建账→申请验收建账-其他情况验收建账-申请图书建账(电子资源选择申请无形资产建账)→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审核→图书馆复核→国有资产管理处终审→打印图书资产入账报销单到财务处报销。

(二)教职工个人因公购置符合资产登记建账标准的图书:教职工个人到二级单位资料室申领图书条码号并由资料室对图书进行编目(未设置二级单位资料室的直接到图书馆申领)→登录个人门户→资产系统(国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资产业务办理→验收建账→申请验收建账-其他情况验收建账-申请图书建账→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审核→图书馆复核→国有资产管理处终审→打印图书资产入账报销单到财务处报销。

三、图书日常管理

(一)二级单位资料室购置的图书,由二级单位资料室自行管理,确保及时编目并录入图书馆ALEPH500集成管理系统,供全校师生查阅,具体借阅制度由二级单位资料室自行拟定。

(二)教职工个人因公购置的符合资产登记建账标准的图书,原则上归二级单位资料室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二级单位资料室自行确定。

(三)二级单位须落实图书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做到专人负责、监督到位,并在硬件配备、人员管理、资源共享上及时跟进。

(四)图书馆是全校图书归口管理单位,对二级单位资料室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四、其他规定

(一)2020年6月1日起报销的图书,均须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进行资产建账,未建账的图书不能办理报销手续。即日起至5月31日期间图书馆集中整理资产,不受理固定资产登记事宜。

(二)2020年5月31日以前已经在图书馆办理过图书资产登记但尚未报销的业务,须按照国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中图书资产建账流程重新办理资产建账业务。

(三)各单位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取得的图书,须根据捐赠单位、调入单位提供的相关价值凭证在国资全生命管理系统办理资产建账手续,具体流程与购置图书的建账流程一致。

(四)各单位统一采购用于分发给个人的教材、学习资料、工具书以及购买使用权只有一年的电子期刊、数据库以及不作为长期保存的期刊、报纸等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五)各单位未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图书登记建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形成账外资产的,由经费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并按照学校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图书资产编目及其他事项,请联系图书馆:王号辉,电话85310398,陕师大图书共建共享QQ群285379430(仅限二级单位资料室负责人加入)。

国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使用,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唐朋辉 85310375。

 

 

国有资产管理处

图书馆

2020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