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具体规定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相关内容(http://www.neea.edu.cn/html1/report/20043/1150-1.htm)。
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请相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公告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202004/t20200424_446151.html
教师教育办公室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