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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部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

校内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倡导绿色、文明、安全、节俭的祭祀新风,保障疫情期间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倡导文明祭祀。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远离封建迷信,树立新风正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

2.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5.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

6.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7.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29-85310682;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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