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伟德官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相关学院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填报以下材料: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1年);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2年);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2018-2022年)。
二、填报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0日前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222.27.186.55),在线提交各项材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逐年梳理总结建设成果,确保提交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见附件1)及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做好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张丽军 贺天 029-85310378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5月4日